江西省贛州退休職工醫??ɡ锏腻X每月打多少?怎么樣的比例?
2022-02-18 13:44:36來源:zhao_admin 要聞 編輯:眾創汽車資訊網
隨用人單位參加統賬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照本人養老金(退休金)的3.8%逐月劃入個人賬戶。
《贛州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試行)》贛市府發[2001]29號三、個人醫療保險帳戶的建立和使用
18.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記入個人帳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建立統籌基金;另一部分按以下比例分月劃入職工個人帳戶:
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在職職工為其本人月工資收入的0.8%;35周歲以上至45周歲以下(含45周歲)在職職工為其本人月工資收入的 1%;4 5周歲以上在職職工為其本人月工資收入的 1.2%。
退休人員的個人帳戶由兩部分構成:一是按退休人員本人上年度12月份退休費(養老金)的1.4%分月劃入;二是實行年帳戶記入標準,凡退休未滿10年的按年定額156元分月劃入;凡退休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年定額192元分月劃入。
19.職工年齡和退休人員的退休年限的核定均以基本醫療保險正式實施的時問為準,以后每年都以實施日為調整日,一次性核定。
退休人員(含下崗職工及其他人員)的界定:必須符合法定正常退休年齡,企業職工以勞動行政部門正式批準退休,并在本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了基本養老金為準;行業管理單位的職工以同級勞動行政部門正式批準退休的時問為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均以人事部門正式批準退休的時問為準;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的職工以人事部門正式批準退休,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須取了基本養老金為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病退人員。
《贛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贛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市府辦發〔2012〕9號 2012.1.1
三、主要政策
(一)統一覆蓋范圍。統籌區域內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以及靈活就業人員。
(二)統一籌資標準。
1、繳費費率。
統賬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為繳費基數的8%,其中用人單位繳納6%,個人繳納2%;單建統籌的城鎮職工住院醫療保險繳費費率為繳費基數的5%,全部由用人單位繳納。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統賬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單建統籌的住院醫療保險按照相應的費率,全部由個人繳納。
2、繳費基數。
用人單位參加統賬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為職工本人月工資額,單位月繳費基數為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之和。用人單位參加單建統籌的城鎮職工住院醫療保險,單位月繳費基數為贛州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人數之積。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統賬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單建統籌的住院醫療保險月繳費基數為贛州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3、繳費年限。
靈活就業人員新參加或接續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后,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時,可不再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按規定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2)累計繳費年限必須達到男30年、女25年(其中:屬原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的,原國有企業連續工齡可以計算繳費年限,但最低實際繳費年限不低于15年)。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年限不計入、不折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
本方案實施前,已經辦理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手續的靈活就業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包括累計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下同)未達到上述標準的,須以贛州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并逐年遞增10%,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8%的繳費費率一次性補齊所差年限的醫療保險費(所補繳的醫療保險費全部納入統籌基金);或逐年以贛州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6%的單位繳費費率逐年補齊所差年限的醫療保險費后,繼續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按以上規定一次性補繳或逐年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此類人員,可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享受相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本方案實施后,新辦理新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手續的靈活就業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未達到上述標準的,須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贛州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并逐年遞增10%,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8%的繳費費率一次性補齊所差年限的醫療保險費后(所補繳的醫療保險費全部納入統籌基金),方可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補繳醫療保險費的靈活就業人員,可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享受相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隨用人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由用人單位辦理正式退休手續后,按規定需個人繳納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再繳納,按規定需用人單位繳納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繼續正常繳納,無需按照累計繳費年限規定補齊所差年限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本方案實施后,用人單位實施關閉、破產、改制等情形時,需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的累計繳費年限規定,為本單位退休人員一次性補齊所差年限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4、國有和大集體關破改及困難企業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繼續執行現行繳費標準及財政資助政策,由各級財政按現行補助辦法和標準予以補助。其中國有和大集體困難企業在職職工按照贛府廳發〔2007〕36號文件規定參加單建統籌的城鎮職工低標準住院醫療保險,繳費費率為3%,繳費基數為贛州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5、建立全市統籌的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險制度,具體籌資標準和管理辦法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行制定。
(三)統一待遇水平。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按以下規定,統一確定本統籌地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水平。
用人單位和職工辦理新參保繳費手續的次月起,靈活就業人員辦理新參保繳費手續的第4個月起,開始享受以下醫療待遇:
1、個人賬戶待遇。
隨用人單位參加統賬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職工,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照本人繳費基數的3.2%逐月劃入個人賬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照本人養老金(退休金)的3.8%逐月劃入個人賬戶,本人無養老金(退休金)的,以上年度本市企業平均養老金為基數劃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為職工到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退休手續后的次月起,職工開始享受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劃入個人賬戶標準待遇。參加單建統籌的城鎮職工住院醫療保險或低標準住院醫療保險的參保職工,不建立個人賬戶。
參加統賬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照本人繳費基數的3.2%逐月劃入個人賬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照上年度本市企業平均養老金的3.8%逐月劃入個人賬戶(其中選擇逐年補齊繳費年限的退休靈活就業人員,在其逐年補繳期間按照本人繳費基數的3.8%逐月劃入個人賬戶)。靈活就業人員以每年12月31日為時點界定是否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據此確定次年劃入個人賬戶標準。參加單建統籌的城鎮職工住院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不建立個人賬戶,在達到規定繳費年限和法定退休年齡后,享受統賬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原《贛州市城鎮職工住院醫療保險管理辦法(試行)》(贛市醫改字〔2003〕1號)規定的獎勵建立個人賬戶政策不再執行。
2、門診特殊檢查、治療和慢性病待遇。
門診特殊檢查、治療指以下7項:(1)CT和ECT;(2)核磁共振(MRT);(3)高壓氧艙治療;(4)體外震波碎石治療腎、膽結石;(5)腦地形圖;(6)彩色多普勒檢查;(7)重度前列腺腫大體外射頻治療。
門診特殊慢性病病種指以下20種:(1)尿毒癥血液透析;(2)癌癥放化療;(3)器官或組織移植術后用抗排斥反應用藥;(4)系統性紅斑狼瘡;(5)再生障礙性貧血;(6)慢性活動性肝炎;(7)支氣管哮喘;(8)慢性支氣管炎;(9)艾滋??;(10)帕金森氏綜合癥;(11)腦血管意外后長期臥床;(12)冠心病心肌梗塞后;(13)糖尿??;(14)原發性高血壓2至3期;(15)精神分裂癥;(16)肺結核??;(17)股骨頭壞死;(18)痛風;(19)血友??;(20)慢性阻塞性肺氣腫。
門診特殊檢查、治療和慢性病實行定點醫療、刷醫保IC卡即時結算,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住院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經批準進行的特殊檢查、治療項目和經認定后因患一種或多種慢性病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江西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和《江西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以下簡稱 “三個目錄”)范圍內的門診特殊慢性病規定醫藥費用不設起付標準,報銷80%;參加城鎮職工低標準住院醫療保險的參保職工報銷比例相應下降10個百分點,報銷70%。
門診特殊慢性病認定工作由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簽訂定點服務合作協議的國家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漆t院或各縣(市、區)成立的門診特殊慢性病認定小組進行。
3、住院醫療待遇。
參保人員住院起付標準為:一級醫療機構300元,二級醫療機構500元,三級醫療機構700元,本統籌地區外700元。年度內發生三次以下(含三次)住院的,執行上述起付標準,第四次以上住院不設起付標準。
住院實行定點醫療、刷醫保IC卡即時結算,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住院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因疾病或沒有第三方責任的意外傷害住院發生符合“三個目錄”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一級醫療機構95%,二級醫療機構92%,三級醫療機構90%,本統籌地區外80%;參加城鎮職工低標準住院醫療保險的參保職工報銷比例相應下降10個百分點,即:一級醫療機構85%,二級醫療機構82%,三級醫療機構80%,本統籌地區外70%。
4、最高支付限額。
參保人員自然年度內(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最高累計支付限額為26萬元,其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6萬元,職工大病醫療保險支付20萬元。alsjs
5、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1)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2)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3)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4)在境外就醫的。